【负责人解读】水利局副局长李维刚解读《水土保持规划(2022-2035年)》

原文链接:水土保持规划(2022-2035年)

近日,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水土保持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水土保持事业发展目标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现将水土保持规划解读如下:

一、水土保持规划的意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2015年5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10月17日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以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均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战略任务,并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2022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第十四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依据全国及流域水土保持规划,及时制定或修订本行政区水土保持规划,合理确定水土保持目标,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布局和任务。强化规划实施跟踪监测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水土保持规划应当在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的基础上,遵循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的原则编制”和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从法律法规和党中央、省、市安排部署来看,水土保持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越来越严、工作越来越难,编制《水土保持规划(2022-2035年)》既是新时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保护秦岭及长江上中游生态环境”理念,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重要措施,也是今后我县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工作的规范性依据。

规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范围为行政区范围,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期为2022-2035年,近期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水平年为2035年。

(一)规划目标

1.近期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分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有效提高水土保持率,全县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2.10km2水土保持率提高到86.16%。

2.远期目标:到2035年,全面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分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国土空间全域实现水土流失预防管护,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全县累计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30.08km2,水土保持率提高到87.66%以上,生态系统功能显著增强。

(二)重点防治区划分及措施布局

本次规划在陕西省水土保持规划分区的基础上,按照重点防治区划分办法,结合县域实际,划分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重点预防区2处,即嘉陵江流域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汉江流域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17个镇街均有涉及,面积2341.60km2主要实施“重点预防、全面管护”措施。重点治理区2处,即西汉水-金家河县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黑河-大铁坝河县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横现河街办、金家河镇、徐家坪镇、黑河镇、硖口驿镇、观音寺镇部分区域,面积489.40km2主要实施“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措施

(三)主要规划内容

1.水土保持治理规划:根据水土流失特点,共计规划项目区40处,分别是小流域项目区14处,治理面积195.55km2;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区23处,治理面积134.53km2;水土保持示范园项目区3处(位于徐家坪镇、五龙洞镇和横现河街办),累计综合治理面积330.08km2

2.水土保持监督规划: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构及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利用卫星遥感、天地一体化等先进技术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提高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实现生产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

3.水土保持监测规划:在对凤凰山监测站点进行设备提升、规范运行的基础上,新建一处监测站点,完善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网络,实现监测数据处理、传输、存储现代化,实现水土保持业务应用服务和信息共享,从水土保持角度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府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二是完善责任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完善考核制度和办法三是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全面调动社会资本投入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四是依靠科技创新,加强水土保持关键技术研究、推广和运用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生态意识和社会参与度全面推动水土保持目标任务的落实。

咨询电话:0916-4822364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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