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场监督管理局

转发《关于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意识,现将《关于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汉市监[2023]13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持续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

请各市场监管所对照《汉中市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评分表》(附件1)检查内容及标准,于2023年11月12日前将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及创建名单(附件2)报县局流通科。辖区内行政村在10个以下(包含10个)的,市场监管所选择3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不少于1个点位)报送,辖区内行政村在10个以上的,市场监管所选择5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不少于1个点位)报送,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质量和水平,保障群众的食品安全。

联系人:赵金凤联系电话:0916-4830172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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