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河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对晏素兰农村低保对象分类施保金重新调整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根据《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陕民发〔201994号)和《关于调整我省城乡低保分类施保对象及标准的通知》(陕民发〔20202号)文件规定,按照《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略政办发〔202140号)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镇、村干部入户调查核实后,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会议审议,决定从202311月起对晏素兰1人农村低保对象分类施保重新评定,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对象和金额执行。

两河口镇人民政府

2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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