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规定,按照《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略政办发〔2021〕40号)文件要求,经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会议审议,决定从2023年11月起终止包十娃、龚长秀2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4日
索引号 | 1161072701/2023-002424 | 有效性 | |||
发布机构 | 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 来源 | 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 ||
发布日期 | 2023-11-21 11:10:47 | 发文字号 | 观政发〔2022〕126号 | ||
内容概述 |
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规定,按照《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略政办发〔2021〕40号)文件要求,经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会议审议,决定从2023年11月起终止包十娃、龚长秀2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4日
相关链接
人民政府主办 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略阳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管理维护 运维电话:0916-4831907
网站标识码6107270013 备案序号:陕ICP备13005688号-1
汉中市国际互联网站备案号6123011 陕公网安备61072702000101号
版权所有:人民政府主办 运维电话:0916-4831907 网站标识码:610727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