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州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各居(村)委会,各有关企业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经2023年9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通过,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做好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略安委办发〔2023〕39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新修订的《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条例》修订实施的重要意义

《条例》是我省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新《例》的修订出台,是我省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将对我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各居村、各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宣传和贯落实新《条例》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推动依法治安的重要举措,确保新《条例》确定的各项制度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二、全面动员,迅速掀起《条例》学习宣传的热潮

居村、各企业要抓住新《条例》即将实施的有利时机,在新《条例》实施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大规模、有声势的学习宣传,并在新《条例》实施过程中常态化开展宣传贯彻和落实,不断为新《条例》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抓好社会性宣传引导。街办司法所、村居、各企事单位要将新《条例》宣传纳入“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形式内容,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宣贯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对新《条例》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报道,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结合安全生产宣传“五进”、全民“安全第一课”“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教育等活动积极组织知识竞赛、演讲会、专题宣讲等宣传活动开展宣传。广泛宣传新《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法制氛围,为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抓好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街办、居村、各企事单位要将新《条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召开干部大会,举办培训班和讲座等方式,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提升领导干部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三)抓好生产经营单位教育培训。村居、各企事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新《条例》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文化建设,通过组织演讲、知识竞赛和企业负责人专题宣讲等形式提高学习宣传效果,强化教育培训质量,切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三、抓住重点,突出新规定新条款的贯彻落实

居村、各企事单位要针对新《条例》确定的新条款、新规定,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有效落实。

(一)围绕宣传提纲做好解读工作。为配合新《条例》的宣传,省安委办制定了七个方面、三十一项重点宣传提纲。各居村、各企事单位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有针对性地做好解读阐释工作,尤其要对党委政府领导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的具体制度规定做好解读,并及时向本辖区、本部门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汇报提醒,督促各级各部门主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责任,为全面深入贯彻执行新《条例》提供有力支持。

(二)切实做好相关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居村、企事单位要按照新《条例》有关规定,对本辖区本单位现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订,特别是对新《条例》要求建章立制的新规定,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引领,以法律法规为基准,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为目标,及时启动相关工作,为新《条例》的实施提供制度支撑。

四、统筹推进,确保《条例》学习宣贯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居村、各企事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新《条例》作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本单位学习培训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特别是领导干部、单位负责人既是学习宣传的发动者和带头者,也是贯彻落实的具体组织者和实践者,要切实做好统筹安排,加强协调,整体推进,确保学习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居村、各企事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宣传方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重点抓好原文学习、多重宣传、要点解读、全员落实四个环节,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针对性,有计划、有重点、有目的地推进学习宣传工作。要坚持学用结合,在深入学习宣传中推动贯彻落实,在贯彻落实中强化学习宣传效果。要注重典型引领,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落地见效,为新《条例》的全面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三)强化督促检查。街办相关业务站所要结合日常检查,督促和指导企业深入有效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各居村、各企事单位要于11月20日前,将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报送安监站街办纪委将适时对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纳入街办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考核和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内容。


兴州街道办事处

202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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