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官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官亭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接官亭镇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接官亭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

接官亭镇

关于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充分保障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的权益,杜绝任何形式的漠视和侵害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人身利益的行为,结合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陕民发﹝2023﹞85号)、民政局、司法局《关于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即日起至11月底,由县民政局、司法局及我镇联合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加大突出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坚决整治因照料服务责任不到位、监管缺失等问题导致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损害等问题。要进一步夯实监管工作责任,全面规范落实照料服务措施,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安全温暖过冬。加强法律援助等司法服务,依法维护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整治重点。本次专项整治,聚焦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状况,集中整治以下8类突出问题:

1.违背特困人员意愿,阻碍其集中供养的;

2.领取照料护理费拒不履行照料服务义务的;

3.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或照料服务不规范,导致特困人员生活存在住房、饮水、食品和用火用电安全风险的;

4.有欺凌、辱骂、殴打等侵害特困人员人身权益行为的;

5.违背特困人员意愿,强迫其从事劳务工作的;

6.克扣、挪用、截留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或其他财物的;

7.特困人员生病不及时送医救治,导致病情加重或死亡的;

8.其他侵害特困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全面摸底排查。

1.县民政局指导,县司法局组织律师协会、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全程参与摸底排查工作,单独建立台账及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2.镇民政办、司法所、村(社区)加强多层联动,紧密配合,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情况、照料服务情况、自理能力情况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排查,对存在问题逐一梳理研判,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村(社区)要对所在辖区内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镇村干部包联制,明确包联责任人,对发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存在住房安全、卫生环境、生活生产、照料服务、日常监管等责任未落实的,及时上报镇办,切实做到“平常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三)限期整改问题。各村(社区)要对标整治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对基本生活存在安全风险的,要立即整改消除风险隐患;对存在其他生活困难的,要及时转介相关部门或链接社会力量资源妥善解决。对照料服务人不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约定事项或相关服务不到位的,要解除协议,更换照料服务人;对因客观原因无法有效落实照料服务的,应安排特困人员入住供养服务机构实施集中供养;对不愿进行集中供养的,上报镇办委托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进行上门照料服务,力争做到关爱照护全面到位。

(四)依法维护权益。对存在突出问题造成不良后果或拒不履行协议、整改相关问题的,镇办会同镇司法所及村(社区)协助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出诉讼或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明确时限要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119日集中开始,2023年1130日结束各村(社区由联村领导牵头,根据排查内容组织四支队伍入户核实查证,切实做到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人人见面”“个个清楚”“不漏一人”。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台账》、《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工作总结》及涉法涉诉典型案例上报镇民政办。工作总结应包括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的总体情况、排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典型案例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权益,是践行宗旨为民造福的重要举措,是筑牢社会救助体系底板的现实需要。各村(社区)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深化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举措,加强沟通协作,共享保障对象信息、经办服务网络等数据资源,建立完善工作信息通报和交流机制,共同推动重点任务落实,不断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定期探访制度,及时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际生活状况和照料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建立以特困人员满意度调查、邻里评价、第三方评估等方式为主的委托照料服务评价考核机制,定期对照料服务工作进行检查或考核。村(社区)四支队伍要加强对涉及特困人员基本权益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帮助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其监护人、照料服务人增强法治意识,做好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三)加强信息宣传。各村(社区)要灵活运用各类媒体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法律援助等政策措施。注重选树典型,加大对优秀照料服务人员和积极维护特困人员合法权益机构及人员的宣传力度,共同营造关心关爱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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