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育中心校、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正常招生秩序。根据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3〕6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联镇包校领导任副组长联镇包校股室单位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全县各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幼儿园每班不超过35人、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要求,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化解“大校额”等情况。今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将纳入全市统一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招生。各学校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其本人或家长或监护人,按照规定的时限,登录“汉中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县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招生工作,完善招生管理措施,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方法步骤,把握时间节点,严肃纪律要求,扎实抓好招生工作。

、坚持免试就近,严格落实服务区划。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应入尽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小学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招生,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空余学位优先满足各类优抚对象入学。

落实相关政策,保障特殊群体入学。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严格按照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略教体发〔202170号)精神执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充分发挥县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科学评估,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其他群体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强化宣传引导,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优化报名登记、递交证明材料、审核相关资质等程序,及时主动通过多种方式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要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要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招生政策和招生各环节的宣传,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要对脱贫家庭、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进行精准宣传。积极宣传我县优质均衡发展成效,为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五、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招生入学秩序

1.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应于10月上旬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规范转学流程,除因户籍迁移、父母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申请办理转学手续外,学生不得随意转学,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各学籍管理要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审核转学申请和佐证材料,不符合转学规定的一律不得通过。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2.落实“十个严禁”。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严禁以集团化名义进行招生,教育集团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其他方式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3.严格工作奖惩。各初中生源学校向略阳天津高级中学和略阳天津职教中心输送生源情况、高中学校招生完成情况、城区小学向城区初中送生情况和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率将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和年终考评学校和校长的重要指标。对招生工作完成好的学校和校长进行表彰奖励;对招生送生不力的学校要在年终考核中给予扣分,在校长教师评优树模、职称晋升和教育项目支持予以削减指标。

4.加强协调沟通。为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因各种因素造成到规定学校就读困难,确需到相邻镇村学校就读的村社学生,相邻镇村学校要积极进行协商,保证学生正常就读。各校要认真做好贫困家庭学生、孤儿、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入学工作,落实好有关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面就近入学。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要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5.严格落实高中自主招生规定。县天津高级中学要严格按照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汉中市普通高中网上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开展网上招生录取工作。县天津职教中心要严格落实省市职业高中自主招生规定,确保完成县局下达的招生任务。

招生举报电话:0916-4826679

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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