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攻坚月”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交通运输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攻坚月”活动的通知》汉市交发〔202380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在全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攻坚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推进完善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交通运输企业施工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不断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责任。系统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紧盯运输企业施工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体系的关键环节、核心内容,查看建设与运行成效督促企业组织全体员工参与危险源、风险点的排查与辨识,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面落实企业岗位全链条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全面做好风险辨识。按照行业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系统各单位要督促企业按照生产流程顺序,充分考虑人、物、环境、管理四种因素,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经营、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按照可能造成的事故等级后果及社会影响大小,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建立台账,绘制企业风险平面分布图,对风险点从高到低依次采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重大风险应及时报告交通运输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统计后统一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将根据重大风险分级管控相关要求明确管控责任,纳入行业安全重点监管任务。

(三)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企业对排查确定的风险点,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要求,从工程技术、设施装备、个体防护、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现场管理、培训教育等各个方面编制科学严密、操作性强的管控措施,对风险点实施有效管控。结合企业组织架构,明确每一个风险点的管控责任人原则上风险等级越高管控层级越高。

(四)实施风险清单管理和风险告知。系统各单位要指导企业对风险点的管控责任、措施等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建立企业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内容包括风险点名称、类别、等级、管控措施、管控层级、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作为企业风险管控台账进行动态管理。企业按工作岗位分层级对风险进行告知,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同时,要为员工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简明扼要、突出岗位风险、管控措施、应急处置及报告方式等内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汇总形成全运输企业风险管控台账交通运输局建设股负责摸清县乡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风险点,形成管控台账略阳公路负责全县境内国省干线运营公路及养护大中修工程风险点摸排辨识,建立管控清单台账台账建立后各单位要着重突出重大风险点的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明确专人定期对风险管控情况进行巡查。

(五)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各交通运输企业基于风险管控措施,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按时限要求认真整改。隐患整改完成后,企业要报请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验收,实现闭环管理。要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双报告制度。县交通运输局将对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统一进行督办,整改结束后逐一进行销号。

(六)建立完善双重预防制度。各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双重预防体系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定期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和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明确风险管控层级、落实管控措施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清单、排查周期、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成时限;风险、隐患双报告制度,明确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的程序、要求;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教育培训工作目标、方式方法、具体内容、培训考核及登记统计等;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管理考核制度,分岗位层级明确考核内容、标准和方法。

(七)强化动态风险管理。对检查维修过程中有限空间、高处、动火、吊装、临时用电、危险物品装卸等危险动态作业、临时性作业,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作业审批制度和现场管理,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和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在重点作业环节和作业岗位,要大力推行双人作业、手指口述、书面确认、专人确认等多种安全确认、动态监管制度,有效掌控各类风险的安全管控状态。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对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点实施动态监测监控,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巡查,每年度对各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及时完善措施、治理隐患问题。

(八)持续改进提升。建立双重预防机制,要确保建设质量和有效运行。在运行过程中,局属各单位要指导企业定期对体系运行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偏、调整,做到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当企业工艺、设备、材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辨识,更新风险信息和管控清单降低生产安全风险。

三、工作措施

(一)企业对照自查(即日起至1031日)

局属各单位要指导运输企业施工企业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以及《交通运输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交发〔202386,开展自查。已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的,要组织开展复核完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对未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的,要迅速建立。

(二)部门集中执法(111日至1130日)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要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执法方案,在行业领域开展以运输企业施工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执法行动。对企业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存在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一案双查、一案双罚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意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阶段工作任务安排,积极抓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要研究制定本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攻坚月及集中执法行动方案,做到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清晰。

(二)强化督导检查。局属各单位要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总体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力度,紧盯机制建立与运行情况,认真检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高风险控制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及相关奖惩考核落实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督办整改,并现场复核验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强化宣传教育。局属各单位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全生产穿透式培训教育以及今年以来开展的各类专项行动,强化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及执法检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业务知识测试,检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情况,全面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知识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针对性开展督导检查和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四)强化信息沟通。局属各单位部门分别于1031日、1130日前将本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攻坚月活动开展情况(包括运输企业施工企业自查自改重大隐患情况及对企业的约谈、处罚、停业整顿等问责情况)风险管控台账报安监股局将把各单位推动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严格组织实施。(联系人:王辉,联系电话:4822515)。

交通运输局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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